郭潇赢教授:我们煎熬的婚姻(三)
心理学专家:心理学教授郭潇赢
厦门心理医生郭潇赢教授分析:1.在你还未成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性生活的发生,并且染上了性病,这样的生活事件严重了影响到你的婚姻。由于你的老公也被传染上了性病,所以,到目前为止虽然你们婚姻已经进行了十年,可是他还是不能够原谅你。
2.在过去有过异性接触史以及给你老公染上性病这两件事情在你老公心目当中已经造成了很严重的阴影。他认为你是不干净的、是坏女人。在这一点上他是有心结的,要想打开他的心结还要从认知角度去分析事件的发生发展详细经过。而不能只看结果不看原因。
3.对于一个出生在特殊家庭里由于小的时候缺少父母的陪伴,所以说会出现早恋发生性行为以及染上性病,在这一点他应该对你抱有有一种同情心才对,而不能在这件事情上耿耿于怀怪罪于你,因为当时你还未成年,所以你对你的行为是没有责任能力的。
4.如果追究责任的话,要追到你的看护人,你的母亲或者是爷爷奶奶那里,而不是把这个帐算在你的头上。这样的话对你来说也是十分不公平的。而且染上性病这件事情你也是受害者之一,你也是无辜的,所以他应该正确的理解。
5.你提到的产生了强迫的症状以及想到了离婚我觉得这也是在情理之中,十年的无“性”婚姻过程当中虽然已经过来了,可通过这些经历现在的你已经成熟起来了。
6.正常人是需要有性活动。孔子说:“人生在世,饮食男女,食性色也。”所以说性心理活动、性生活都是正常生理需要是不可压制的。你现在想到了离婚是自己维护自己“性”活动及维权的一种表现。
厦门心理医生郭潇赢教授建议:1.专门找个时间和你老公详细的对你的过去进行说明,已争取得到他的同情和理解。打开他的心门,让他能够了解不是因为你的人品有问题,而是特殊的历史环境条件下造成的。换句话说并不是你婚后与其他的异性有染,那些都是在你未成年的时候发生的。这个责任不应该由你来负,现在你已经专一的和他在一起生活没有其它的异性。所以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揪着不放。他如果把这个问题看成是你人品有问题那他就想错了。有关性病的事情,现在已经治愈,如果你们不再接触有性病的人,是不会再有复发的可能性了,所以他大可不必担心。
2.按法律规定18岁才算成年人,才是完全行为责任能力人。所以说对于过早的有“性”活动的问题少年,家长、学校和社会应该努力的配合,防患于未然。对于未成年人要严加看管,不允许夜不归宿,或者是两个人共同开房等。
3.过早的发生“性”活动,对于青少年的身体伤害是相当大,因为这个时候你的生殖器官、生理并未发育成熟,这个时候如果有“性”活动就会对身体造成严重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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