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BRT爆炸事件
文|商报讯 特邀嘉宾|著名心理学教授郭潇赢
前天从女儿的电话中得知“厦门公交车爆炸”一事至今已经过去两天了,两天来,我的心情同广大市民乃至全国人民一样万分沉痛,身为一名国家级首批心理医生的我,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我的指尖不得不动起来,向广大人民从心里学角度公布我心理医生的感言:这起爆炸事故属于变态心里所为。
一、认知偏差:通过陈水总的遗书所描述的内容看,陈水总自认为,他在这个社会是不幸的,而他的不幸又是社会造成的。 举例说明:
1、1970年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1983回城,没有安排住房、没有安排工作,他认为这是社会对他的第一不公平。
2、96年赖以维生的(夜间在路边卖汤圆)毯子被取缔,他认为这是社会对他的第二不公平。
3、在家门口支一个50公分大的玻璃柜卖麻兹,没多久又被取缔了,这是社会对他的第三不公平。
4、苦熬至今60岁盼能办理退休,没想到户口当年迁移过程,派出所把年龄填写错误,社保不予办理,这是社会对他的第四不公,这些不公平使他感到绝望了。在他看来社会就应该绝对公平,起不知任何社会都不可能绝对的公平,其实他不清楚,任何事情都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任何社会的管理都会有弊端,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社会管理机制不规范也是在所难免的,我国提倡依法治国,也正是在这方面的具体体现。
二、追求完美的个性性格:可以想象,这个人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凡是也要求别人做事也尽善尽美,不能出任何的差错,如:苦熬至60岁盼能办理退休,没想到户口当年迁移过程,派出所把年龄填写错误,社保不予办理,使他感到不能理解。
三、外归因心理:他认为,他是不幸的,而他的不幸都是社会给他人造成的、都是别人造成的。
四、报复心理:反正自己也是不幸的了,我要让更多的人也体会到不幸。
五、反社会人格:我这样做就是要证明这个社会是不好的、不公平的,我要用我的死亡来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