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癖”属于心理变态吗?
但凡媒体里出现“偷窃内衣者”的报道,人们往往称其人物主角为“流氓”、“变态”、“神经病”等,其憎恶程度可见一斑。他们,在无可选择的状态下背负着“心理变态”、“道德败坏”等罪名;他们,在反复循环的治疗中忍受着“误解”、‘自责’,甚至‘自残’。诚然,“偷窃内衣者”的行为让人不安,甚至恐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偷窃内衣者”都应遭受人们唾弃的。在这个群体中,绝大多数人是因为患上“恋物癖”这种疾病才如此行为的。为了更清晰地认识“恋物癖”,了解“恋物癖”,预防“恋物癖”和治疗“恋物癖”。
案例一:不爱美女只爱美脚,珍藏脚部图片逾万张
打开小程的电脑,不管是桌面图片还是屏保图片,全部都是女性的脚。一开始时,小程觉得自己比一般同学“另类”,别人上网都是看图片时都是喜欢看美女的脸,他却不然,他只喜欢看美女的脚。自从家里为他配置了电脑之后,小程对
收集“脚”的图片有了特别的兴趣。准确的说是对“女性的脚”充满了兴趣。
在2年多的时间里,小李的电脑里已经收集了上万张图片,图片的内容全部都是女性的脚。随着身边的哥们陆陆续续地谈起了恋爱,小程却发现自己对异性朋友没有丝毫感觉,再漂亮的MM都比不上自己收集的图片“养眼”。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喜欢这些图片,特别是在夜深人静的夜里,我翻看着电脑里的这些图片,我觉得自己很兴奋,甚至躺在床上睡觉时也不知觉地想着那些脚,然后就不自觉地自慰。”
“某日听一哥们说看A片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在看那些图片时也会产生那样的感觉,仿佛那只脚会撩动我的心神。”
厦门心理医生郭潇赢医生点评:“恋物癖”患者或婴幼儿期受不良性刺激
“恋物癖”或“恋物成瘾”,其指的是把异性无生命的物品或把异性身上的非性感部分作为对象以引起性兴奋的行为。
“恋物癖”有狭义与广义之说:狭义的恋物癖所恋的对象是异性穿戴和使用的服装、饰品,如女性的内衣、内裤、胸罩、头巾、丝袜;广义的对象还包括异性身体的某一部分,如头发、手、足、臀部等。案例中的小程就是典型的后者,他患的是“恋足癖”。
随着心理医生郭潇赢治疗的不断深入,通过家庭成员和小程本人的多次的谈话交流,医生将其“恋物癖”的病因逐渐锁定在其婴幼儿时期。
在回忆早期生活经历时,小程隐约记得自己读幼儿园之前总是穿开档裤,而且自己非常招人喜欢,每次户外玩耍总惹得大人们逗乐,大人们特别喜欢用脚去逗自己的小鸡鸡。
关于小李的记忆,其母亲也证实:“小男孩穿开档裤是我们那边的风俗习惯,即使很大了也还是穿着开裆裤,农忙时期大人们总是聚在一起歇息,老人们也喜欢把孩子抱去一起玩,我记得那时是有几个邻家妇女特别喜欢逗小程,因为他长得白白胖胖的,特别招人喜欢,她们总爱拿他开玩笑,用脚去碰他的小鸡鸡,然后笑话他。”
心理医生郭潇赢表示:对于男孩,尤其是3—5岁,大人们应该尽量避免任何方式把握其生殖器,因为经常这样的举动会让小男孩过早接受性刺激,继而产生性兴奋。对于大人来说可能是一种有趣的玩笑,但是对于小男孩来说,可能为其以后的性偏好障碍埋下隐患。